北美的娱乐圈说小不小,说大却也算不上大。
任何消息,只要肯下功夫去查,几乎没有什么事能够绝对保密。
原本查不到在背后挖角【ac-130】乐队的对手是谁,只是因为卢西恩-格兰奇认为没有必要在这件事上花费太大的代价罢了。
在罗杰的要求之下,花出去一百多万美元,又搭上了一个不算大的人情之后,仅仅只是一周多一点的时间,一份调查报告就摆到了卢西恩-格兰奇的办公桌上,并在当天就转发给罗杰。
“en唱片?”
这个名字罗杰从未听说过,皱了皱眉头,继续读下去。
文件中对这家公司有着粗略的介绍,比简介详细不了多少,不过却有一点引起了罗杰的注意。
这家名为e-n的唱片公司,成立于五十年代,而在七十年代初被华纳唱片收购,如今是华纳全资控股的一个子厂牌。
像华纳这样的大型唱片公司,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收购、并购大量的小型唱片公司,其中只要商标还有哪怕一点价值,都会保留独立的厂牌。
例如金牌大风,飞碟唱片等等,这些厂牌在被华纳收购之后,在发行专辑的时候,专辑背面的发行公司依然是“金牌大风”,而不是“华纳唱片”。
这种收购更多的是为了拓展自己的业务渠道,或者压制竞争对手。
出于资金方面的考量,多数情况下只要能够保证对子厂牌的控制即可,如果能够获得大部分股东的支持,甚至连多数股权都不会去强求,更不要说全资控股了。
对于任何一家巨头而言,全资控股的子厂牌,哪怕规模再小,意义也是完全不同的。
果然,继续翻阅下去,罗杰很快就看到一段备注。
根据各种细节判断,真正出手对【ac-130】乐队挖角的,应该是华纳唱片,而en唱片只是被推到前台的一层掩饰。
做出这个判断的原因很简单,en唱片虽然历史悠久,但却只是一家不入流的小厂牌,根本不可能养得起【ac-130】乐队这样的大牌明星。
大牌明星的吸金能力确实恐怖,但消耗也同样惊人。
最简单的一个例子,一个三线小明星举办巡演,大多是以几千人规模的礼堂级演出为主,甚至几百人的演出都有可能,也不存在电视台转播等等,虽然收益不会高到哪去,但成本压力也很低。
若是一线大牌,随便举办一场演出,哪怕再怎么省钱,也要花出去百万美元以上,这还只是一场小型的单场。
如果换成是巡回演出,那投入起码也要十倍,百倍地增加。
没有足够资金实力的小公司,根本承担不起这样的开销,更不要说从其它公司进行挖角了。
仅凭这一点,几乎就可以断定,真正的幕后主使,必然是en唱片的母公司,华纳。
罗杰的乐队,和华纳唱片之间一直有着还算愉快的合作关系,不说二十世纪娱乐那段时间,超过一半的专辑都是由华纳唱片或者其子厂牌进行发行。
就是自立门户之后,由于mad唱片不具备海外发行能力,所有专辑的海外发行,要么交给华纳,要么交给环球,按照销量来计算,两者所占的份额差不多算是旗鼓相当。
不过,合作愉快是一回事,这种背后捅刀子的行为,在任何商业领域当中,也都是极为常见的事情。
唱片业的蛋糕,一家公司吃不下,若是分蛋糕的人太多了,却又不够分,各个唱片公司之间原本就是既合作,又互相对立的关系。
一切都只是因为利益的驱使。
只要有足够的利益,别说背后捅刀子了,这帮资本家们连法律都不放在眼里。
看完报告之后,罗杰思考了足足半个小时,才开口问道:“按照业内的惯例,这种事情一般是怎么处理的?”
“这取决于我们是否愿意放人,或者说,为了留下【ac-130】乐队,我们肯付出多大的代价。
而且,根据我的判断,华纳也未必是真的想要夺走【ac-130】乐队的唱片合约。”
卢西恩-格兰奇的神色很是轻松,并没有如临大敌的样子:“当然,如果我们的态度不够强硬,华纳肯定不介意得到一支能够给自己带来巨额盈利的大牌乐队。
但他们这么做,多半还是为了给我们添堵,减少我们在这支乐队身上获得的利润。”
想要在竞争中获胜,方法有两个。
一是强化自身,二是打击对手。
挖角竞争对手手中最大的王牌,如果付出的代价在合理的范围之内,既能加强自己的实力,又做到了打击对手,可谓是一举两得。
就算挖角失败,竞争对手为了安抚自家旗下的明星,也不得不提高待遇,也就增加了经营成本,减少了收入。
就算是最坏的情况,最起码也削弱了对手,怎么都算不上亏。
当然,如果每个唱片公司都这么做,在恶性竞争之下,受到损失的是所有的唱片公司。
为了防止这样的局面出现,早在几十年前的大唱片厂时代,就通过法律和“行业惯例”两个角度,限制了这种恶意挖角的手段,使得“挖角”这一招,不可能作为常规武器来使用。
当然,只要唱片业,或者说娱乐行业还存在,挖角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能彻底禁绝的。
法律和行规所限制的,仅仅只是恶意挖角,而不是正常的商业竞争。
华纳的动作,至少到目前为止,都还在正常的商业手段之内,不算出格。
事实上,以华纳的底气,真要对付mad唱片,也根本不需要任何出格的手段,用硬实力碾压过去就足以。
根据卢西恩-格兰奇的判断,华纳这么做,更多的还是看mad唱片发展的势头太快,顺手打压一下,免得养虎为患,弄出个强力的竞争对手出来。
成了最好,若是打压不成,华纳也未必真的有多在乎。
以华纳唱片的体量,就算mad唱片再顺风顺水的发展上十年,也未必够资格成为华纳的竞争对手,顶多威胁到旗下的子厂牌罢了。
罗杰想了一会,认同了卢西恩-格兰奇的观点。
确实,华纳唱片在和环球的竞争之中处于劣势,但在四大巨头之中,华纳的市场占有率仍然排在第二位,远超emi和索尼-贝斯塔曼。
而mad唱片呢?
别说和四大巨头相比,就连rca这种一线大厂,市值起码都相当于mad唱片的十倍以上,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。
再能赚钱的小公司,也只是小公司而已。
唱片业内,终究是以市场占有率来说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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